2009年秋季浙江兰溪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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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兰溪教育网 2009-10-12 11:40:14 |
本网讯 昨天,记者从兰溪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,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报名。 据了解,拥有幼儿园教师资格、小学教师资格、初中教师资格、高中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可以报名参加此次认定。10月21日~23日,符合条件的教师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(公安机关出具)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带教育学、心理学补修合格证书)、普通话等级证书、一寸照片二张等,前往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教体局行政审批科办理报名、初审、领表等手续。报名申请受理时间为11月4日~6日。教体局有关负责人提醒,报名者须提交电子照片,要求宽114像素、高156像素,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。 报名者也可登录兰溪教育网查看详情,咨询电话:88821151、8892061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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